指不计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一些设施设备等。包括:
一、可计算公摊面积的建筑: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
二、不计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墙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角、台阶、无柱雨篷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3、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车库,及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7、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8、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9、岗亭、警亭、书报亭等。10、里弄房屋后天进内的天棚。11、利用马路、通道及隙地所搭棚架。12、阁楼。13、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