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