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100万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与经济纠纷的区别在于定义、主观目的和客观手段。在无法区分时,应以经济纠纷为定论。若怀疑他人诈骗数额达到100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法院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
法律分析
一、诈骗案100万怎么判刑?
1、诈骗案100万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100万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1、诈骗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包括定义不停、主观目的不同、客观手段不同等。
(1)定义不同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纷。
(2)主观目的不同
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
(3)客观手段不同
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
2、一般来说,两者比较容易混淆的,就是典型的借钱不还的问题。
借了钱,债务人打了欠条,然后没钱还,如何界定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真的很难说。但按照目前我国《刑法》疑罪从无原则,在无法区分诈骗还是经济纠纷且没有证据证明诈骗时,应当以经济纠纷来定论。
公民若是怀疑他人诈骗的数额已经达到了100万,那么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经过查实,确定诈骗数额已经高达100万元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最终会交给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此类诈骗案件之后,可能会判处诈骗行为人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的刑事处罚。
结语
对于诈骗案件中涉及100万的刑罚,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与经济纠纷相比,诈骗罪的区别包括定义、主观目的和客观手段等方面。在无法明确区分诈骗和经济纠纷且缺乏证据证明诈骗的情况下,按照我国刑法的原则,应以经济纠纷为准。如果公民怀疑他人涉嫌诈骗金额达到100万元,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调查核实后,法院将会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可能判处犯罪行为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