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骑缝章是海关常用的词汇。为了保证海关监管货物留存单据的完整齐全以及核对有关单证,在单据交接处所加盖的印章。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也就是说不盖骑缝章合同也是有效的,但盖骑缝章的作用是防范风险。在两张纸交接处的印章。这种印章多盖在条据、证书或其他应用文书与存根连接的地方。加盖这种印章,具有以备存查和防止伪造的作用。加盖骑缝章时应骑住所有缝,即盖完骑缝章后,合同的每一页应该均有红印,并且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最好同时有字,而不仅仅是个红圈,仅是红圈容易作假,另外,不论是中间还是前后,都不应存在漏页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