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分割应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子女抚养应根据利益和具体情况判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未直接抚养者需支付抚养费。当事人可协商分割财产,否则可向法院起诉。直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需同时解决财产、子女抚养和债务等问题。
法律分析
一、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后,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员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判定
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有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当事人之间如果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同时也可以自行对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协商不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直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判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后,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原则上由母方抚养,但如果父方条件好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如果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收养,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时,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抚养费。当事人可协商分割财产,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可就财产、子女抚养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