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车位所有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 车位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 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本小区负一层,小区物管部自编车位号 车位出租 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共 个月/年,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本小区负一层 号 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废除。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年租金 元。乙方需月/年租用车位,应按月/年一次性缴纳给 甲方车位租用费, 先付款后使用, 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收到乙方车位租用费月/年 元整。
第四条 租金付款币种及付款方式。
甲方不接受乙方转账付款,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交付给甲方车位租用费。
第五条 车辆进出小区卡证。
甲方将车辆进出小区卡证及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进出卡证期限内 如卡证损坏、丢失,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进行补办卡证,补办卡证所发生的工本费由乙方 全额支付。
第六条 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甲方必须收取乙方租用的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元整。乙方不租用车位时退 回甲方的卡证,甲方将卡证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字) : 乙 方(签字) :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电 话: 电 住 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