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大学__学院查寝工作实施细则
一、查寝内容
1、学生在校情况
2、寝室卫生情况
3、违章电器、私拉电线情况等
二、查寝对象
__学院铁道校区09、10级全体学生
三、检查人员
生活纪检部人员、09级各班生活委员、10级各班班长和组织委员等四、查寝时间
学生在校情况
(1)、每周日——周四晚11:30由相关负责人到学生寝室进行检查
(2)、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则调整为第二天正常上课当天晚上查寝,第二天放假则不查寝。
五、查寝方式具体说明
1、学生在校情况
(1).由09级生活委员、10级班长负责,每日检查本班同学寝室,若无人员缺少,则无用上报,若有人员缺少,应向相关负责人上报人员缺少情况(若有请假条需交至相应负责人处),每日23:30之前完成上报工作。
(2).团学会生活部及10级各班组织委员等检查人员将于每周进行突击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3).若出现未上报,但人员缺少的情况,查寝人员将在完成第一次查寝工作之后对寝室进行第二次复查,仍未到者将通知该班生活委员(09级)或班长(10级)让该同学于当晚11:45之前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校园卡等)到相应负责人处取消缺寝标记,超过该时间者将按生活委员(09级)或班长(10级)谎报处理,该同学按缺寝处理。
2、寝室卫生及违章电器检查
每次检查寝室人数时同时检查,检查结果将和文明寝室评比挂钩六、惩罚措施
1.由生活委员(09级)或班长(10级)上报缺寝且无假条者,该同学扣综合测评分数0.2/次
2.生活委员(09)或班长(10级)未上报而查明没有假条缺寝者,生活委员(09)或班长(10级)视情况扣综合测评分,缺勤者扣综合测评分数0.2/次。
3.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如代人答到等情况)一经查明给予从重处罚,生活委员(09)或班长(10级),缺寝者及帮助作假者扣综合测评分数0.4/次。
4.无故缺寝3次以上(含3次)者交由辅导员直接处理。
5、卫生情况非常差的寝室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寝室发现使用违章电器取消文明寝室评比资格。屡教不改者,没收违章电器且使用者扣综合测评分数0.2/次。
七、备注
1.请假条只承认由辅导员签字的,群里将上传统一的假条。
2.对于各班23:30后玩游戏情况严重的寝室,请各班负责人给予关注,如有需要可向
生活纪检部上报。生活纪检部将在检查同时关注寝室沉迷游戏等情况,出现寝室沉迷游戏情况特别严重情况将直接给予上报。
3.各班同学若发现有同学严重影响其他人生活学习情况可直接向每栋楼负责人处反映,
生活纪检部将对上报人员给予保密,查明属实后将给予一定处理。
3.如有特殊情况,且无法及时取得请假条者,可于当日由相关班级负责人在其请假条
中签字,并到相关查寝负责人处说明情况,当事人需于3个工作日之内(周六周日非工作日)向辅导员取得有其签名的证明,否则按缺寝论。
4.任何形式被记录的缺寝人员可在当晚11:45之前持有自己照片的有效证件到负责人
处消除缺寝的标记。
__院团学会生活纪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