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