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不能解除的情形如下
如果劳动者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怀孕后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后公司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职业病等情形应当先进行鉴定,鉴定完毕后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