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身证明在哪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
根据对于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现行规定:公民个人的婚姻记录证明可由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大两寸免冠照片(需要开具几张证明,则带几张照片),至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并据婚姻档案记载情况,出具相应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单身证明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他人办理单身证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单身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主要是要跑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个对于外地买房者可能耗费的时间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