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受理费: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公示催告、申请执行均应预交。
2、其他诉讼费用。收费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2、侵害姓名权等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收一元至五十元;4、财产案件按争议财产的价额和金额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