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的诉讼费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因此,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部分。
案件受理费包含在诉讼费用中,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