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从公安决定立案,询问被害人,开始侦查进行取证材料,抓获犯罪嫌疑人询问、刑事拘留、调查取证、向检察院申请提出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继续侦查,侦查结束,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到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后向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判决,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案情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