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处理流程。仲裁委员会在五天内决定是否接收并立案,若决定受理,则申请人需在七日内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天内决定是否接收并立案。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而劳动仲裁委员会则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十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用人单位对职工在执行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职工福利方面发生的争议。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的时间是执行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职工福利方面发生的争议。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对于仲裁申请,应在五天内决定是否接收并立案。如果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因此,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