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相互转让股权。向外部人士转让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未回复即视为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转让股权,未购买则视为同意。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比例按出资比例确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章程规定为准。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与规定
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程序与规定是公司股权交易中必须遵守的重要规范。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意愿,并签署相关协议。然后,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登记和备案手续,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还需要履行披露义务,向相关部门和股东披露交易信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注意遵守反垄断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总体而言,遵循法律程序与规定是确保股权转让交易合法、公正、透明的关键。
结语
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程序与规定是确保交易合法、公正、透明的重要规范。在明确双方意愿并签署协议后,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履行披露义务,防止违法行为。遵循法律程序与规定是保障股权转让交易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