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化解劳资矛盾,按照县治欠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千治欠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排查、多途径化解、全周期管理的原则,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密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化解陈欠积案、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实全覆盖,督促劳密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力争发现一批欠薪隐患、清理一批欠薪线索、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坚决守住“四个”底线(不出现群体性极端性讨薪事件、不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不出现政府项目欠薪事件、不出现上级通报批评事件),实现欠薪动态清零,同时,举一反三,抓好根治欠薪国考、省考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打造“一城三区四基地”,奋力建设关天生态区、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局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监督,县水利局决定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宏伟为组长,副局长赵东理为副组长,局属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计股,切实掌握全水利系统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到企业、工地一线深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宣讲、解读政策、以案说法等形式,督促项目和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各界尤其是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逐个检查,摸清底子。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八项制度”,充分发挥“防欠薪”工长和“无欠薪”管理协调组作用。
(三)借助网络,严查拖欠。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依托“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合”信息系统,强化项目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保证线索核处率要保持在100%。
四、行动措施
(一)新建工程。查清总承包单位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单项分包企业资质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查清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拨付等情况,切实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效预防产生新的拖欠;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二)在建工程。重点查清工程款拨付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结算原因、工程未付工程款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程序,限期完成结算,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已完工并已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付工程款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能立即支付的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计划或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单位要充分认清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作为,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确保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强惩戒,严格追责。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