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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9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加大“防火码”推介使用力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桐梓县森林防火禁火令》、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大力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和“森林防火码”的普及运用。

  (二)重点区域。要在娄山关红色风景名胜区、凉风垭森林公园、东山坡山体公园、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边缘、乡镇集镇所在地和林缘人员居住密集村组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在贵州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重点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今年是新版《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性;加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学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速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入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林场、村(社区)都要设有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三)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月”浓厚氛围。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国森林防火宣传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灭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护林巡查人员持之以恒的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等。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向宣传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示汇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林区调研、检查、督促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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