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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6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为了有效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周边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分为三个工作层面:

  第一层面:工作领导小组(即指挥中心)。校长项文达任组长,卢益红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导处、保卫处、各年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实施决策。

  第二层面:在校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指导第三层面人员正确处置足以引起本单位学习和秩序混乱的周边特定事件。如:造成人员财产重大损失的各类事件或其他伤害性事件。

  第三层面: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在第一、第二层面的指导下,深入事发现场,有效化解可能造成学校学生人身安全和秩序混乱的各类突发事件,控制第一事发地点或造成突发事件人的活动,努力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工作程序

  1、上报上一级部门。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是全校师生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任何人一经发现突发事件或倾向,应立即向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立即到事件的现场。工作领导小组电话:x

  2、工作领导小组的快速反应。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向上一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另一方面迅速向第二层面发出指令。第二层面得到指令,立即组织第三层面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控制事件发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1)收集信息要及时。各层面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疏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信息渠道畅通。学校所属各职能办公室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苗头,须及时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3)各方配合要默契。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平息事态作为第一任务,其他部门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第一任务,不容许推诿、拖拉、扯皮,并要求第一时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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