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如我司在工程招标中中标,我司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开出的开工令为准),并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不以任何理由拖延签订施工合同的时间和修改合同条款(招标人要求修正的除外)。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贵司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工作内容)或减少以至取消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方的一切决定,结算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
3、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按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要求实行封闭施工。在施工期间,凡在工地现场范围内由于我方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4、完全遵守穗建筑[20xx]106号文的规定:在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总价中已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共x元,并承诺该费用完全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5、保证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技术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在签订合同前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中的施工技术编制一份详细、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审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盖章):
日期:20xx年12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