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中铁·银杏广场项目防火门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要求:
1、工程甲级、乙级、丙级防火门制作安装;
2、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承揽形式,加工所需材料和五金配件由乙方自行采购。
3、防火门为钢木质防火门,门框为钢框静电喷塑,门扇面板为免漆板(其他具体要求详附件)。
4、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及国家标准GB12955-20xx《防火门》的有关要求配置五金配件。
第三条:防火门的价格:
注:以上防火门单价包含:
1、钢木质防火门的安装、运输、调试、五金配件、税金等,门框为钢框静电喷塑,门扇面板为免漆板。
2、钢木质防火门的税金,消防验收费用。
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
1、本工程防火门框安装完成后,20天内支付乙方10万元。
1、本工程防火门安装完成后,30天内支付其总价的80%,需扣除已支付金额。
2、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两月内再支付总价的15%。
3、保修期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支付保修金5%。
4、付款时,乙方需出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制作和安装工期:
1、总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具体工期按施工现场进度及甲方工程部指令。
2、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分批供货与安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适宜的分批计划,并且保证每批货的制作和安装周期为20天。
第六条:技术要求与规范:
1、甲方应向乙方提防火产品的平面分布图及数量、规格、配件统计表,乙方应做好以上图纸与门表数据的保密工作。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与数据绘制防火产品加工设计图,经甲方确认加工图正确无误后组织生产制作;甲方应对乙方的加工图及图中所涉及的技术保密。
3、乙方提供的防火产品及其配件应当符合国家通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4、防火门的制作、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对安装五金件的部位油漆的修补应符合质量要求,应光滑、顺直、颜色一致,不能有吊坠、污染等问题。
5、防火门应按国家标准GB12955-20xx《防火门》规范要求施工。
第七条:供货与安装: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开始组织产品的制作;15天后开始供货。同时将乙方的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证书等相关资料报送甲方。
2、乙方对其运到现场的设备和产品负有保管责任。
3、必须接受工地监理部门的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提甲方便,配合甲方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
4、进场安装前,乙方应将项目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姓名、工作内容及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甲方,安装进行中,如有人员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应当按照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供货与安装,以保证整个工程的按时竣工。
6、其他要求: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接口、照明等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负责在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3)、甲方按标准洞口尺寸提供,不合格由甲方负责整改,乙方制作门框前需对现场尺寸进行核实。
(4)、防火门窗框与墙体间的内缝隙由甲方负责填补,外缝隙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消防验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防火门竣工图纸及有关的竣工资料,甲方收到该资料后组织消防验收,防火门消防验收由乙方全权负责。
2、验收规范:按国家标准和消防规范执行。
第九条:保修
1、保修期限: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二年,开始计算保修期时间为消防验收批文日期。
2、保修期内,若发现乙方加工和安装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在接到修理通知的本市三天,外地五天内派人修理。如果乙方未按时派员修理, 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此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中扣除。
3、 因乙方之外原因产生的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安全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或建设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人员交底现场安装条件,特别说明安装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4、乙方必须确认并遵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和廉政协议书。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
2、甲方提供临时堆放场所(乙方负责保管物品)。
3、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间的配合工作。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等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 按本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与甲方的现场代表沟通施工过程中需要配合的相关事宜,在批量制作前先到现场复核和确认门窗洞口尺寸,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并对产品及施工质量负责,确保消防验收不因此受影响。
3、乙方在施工期间制作安装的外框、扇等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若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乙方负责其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其它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若造成损失,由乙方照实赔偿。
4、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施工安全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管理,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现场制作、安装期间,应主动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与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不得影响工程进度、质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每迟延一天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每迟延一天完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违约、索赔等问题,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时,应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社会动乱并足以影响全部或部分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都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的因素消除后,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支付完毕所有货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合同附件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