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东方世纪城建筑工程所需材料的供应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货时间
1、交货地址:东方世纪城工地
2、供货时间:年月开始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注:以上价格都包含运费。
二、结算方式
当月月底前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支付款项给乙方。
三、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2、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及本市设计单位标准。
3、材料数量的`验收,采有每月、每旬或每5天不定期随车抽检的办法进行验收(特殊情况甲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抽检)。
(1)黑砖,每车数量少于不超过20条则验收数量视为合格;如每车数量少于20条以上,则该月、该旬或该5天供应量按每车少于20条以上计算。
(2)沙,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3)装载沙子的车不可含过量的水或杂物。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材料要求通知;甲方如有紧急用料时可以要求乙方尽量配合。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收确认;验收不合格,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3、当乙方不能按时供应甲方材料时,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利向其他供应商购买材料。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或采用某种方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日期:xx年x月x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日期: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