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LED亮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LED亮化工程
2. 地点:
3. 工程内容: LED亮化工程(楼体亮化;数码屏;发光字)
4、 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 (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二、施工要求:
1、甲方提供LED数码管 ,乙方按照国家产品的标准验收,若产品质量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调换合格的产品,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电源接入口(配电室电源接口)。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四、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在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预付工程总额的 预付款;
2、 安装调试完及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两日内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3、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 年。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 电话 作为其工程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负责;
2、对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监督权;
3、 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权;
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指派 电话 作为项目负责人;
2、乙方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现场工作井然有序;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 年;
4、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范围,项目的承包人即乙方应及时派人予以保修。
七、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化和工程量增加 ;
2、 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
3、不可抗力 ;
4、约定或双方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八、现场施工安全
1、施工前,因保证工程成品和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全部安全,乙方应为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买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2、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均签字为证。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时失效。
2、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约,如有违约情况,违约方每日按300元缴纳违约罚金。
十:争议解决:
双方产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