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产领导小组:
根据樟树市委办公室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19号文件关于《樟树市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市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场的自查工作,我场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分管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场的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让)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场于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4月15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场没有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情况,也没有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