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劳动者是否因工受伤即为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丢了是能够补办的,补办证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那么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呢?补办时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办理。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