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企业经营活动;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会人员;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组织完成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营指标计划;接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以及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财务会计制度的法律规定
公司应当依照第一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虽是企业内部事务,但事关股东、潜在投资者、债权人、公司职工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影响甚大,因此,《公司法》特作专章加以规定。
三、董事会的权限有哪些呢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