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如下:
1、需要异地住院,我们可以先办理异地就医的备案,这样就不需要个人去手动报销,异地住院之后,就可以在联网的医院直接去进行一个结算;
2、如果说没有办理异地就医的备案,那么就需要个人先垫付费用,要回到当地的医保局去进行报销,拿上报销相关的一个材料,把资料提交给医保局进行一个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材料如下:
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2、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找法网提醒您,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社保异地就医报销首先需要在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需要选择定点医院机构,以后在定点医院看病才能报销。但也有一些城市办理异地就医不需要选择定点医院,只需要医院支持联网结算就行。备案选择后到就医地看病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