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事业单位产假规定
关于湖南事业单位产假,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劳动法》只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有对女职工生育可以歇产假的规定。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这个规定是对晚育的一种奖励,同时也是为了母婴的健康。只是一些企业在执行时往往打“折扣”。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休产假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
产假,就是职工生孩子的时候,不能够继续在单位上班,所以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批准生产孩子的假期,一般生育孩子都会是一个比较长的周期,很多地区对于这方面有了新的规定。那么关于湖南产假的最新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湖南省产假最新规定
晚育假取消,产假增加60天
新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原有的晚育产假规定,改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
“也就是说,修正案草案通过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还是生二胎,享受的产假时间是一样的,都是158天。”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对此解释道。
按照原有的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是98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晚育产假30天以及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产假30天。
二、男的产假多少天
目前我国政策条例并未对男子休产假天数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例如2016年颁布实施的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在享受护理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男子休产假流程比较简单,男子在配偶快生育之前,填写陪产假申请单即可。只要单位允许即可。部分单位要求男子提供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
为什么男子要休产假
男子休产假好处多多,第一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第二有利于新生儿发育;第三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第四有利于就业平等。所以我国企业应该鼓励男子休产假,不应该人为设置障碍。
目前全世界共有70个国家为父亲提供带薪陪产假期,其中,德国比较慷慨,给初为父母的员工放14个月的带薪产假,休假工资最高可达日均工资的65%。挪威爸爸可以休带薪产假14周,期间平均工资为原来的90.8%。
三、产假工资是怎么发
产前假工资规定:
1、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按照2018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2018年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湖南产假的最新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产假,湖南在2017年有了新的规定,一般的地区产假只有九十八天的时间,加上一些特殊的原因,可以适当的加十五天时间,所以最多的时候也是一百二十多天,但是湖南修改了规定,增加了六十天的产假,所以就是158天的产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