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债权人仅是有权利索要公司欠债,没有权力参与公司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最高管理机构是董事会,执行层是经理人(总经理等)。经营决策属于公司策略与方针,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提出议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