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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房产离婚是否要退还?

2023-10-01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婚前赠与房产离婚不用退还。只要一方婚前赠与符合赠与条件,就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权分割。赠与是否有效,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即赠与合同生效,只要一方愿意给予,另一方愿意要求。如果一方婚前将财产赠与另一方,则该财产应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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