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下三种情况可退部分诉讼费: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2.以调解方式结案
3.当事人申请撤诉
法律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