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通过;2、投资方(股东)批准;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9、注销银行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