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