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举报机动车违法的,则有以下激励:举报机动车违章停车,奖励30元,驾驶机动车双黄线转弯、加塞、逆行、车窗抛物、未安装电子警察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奖励50元;酒后驾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章举报,奖励300元;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酌情奖励30-200元(以珠海为例)。
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四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
(三)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价格主管部门掌握;
(四)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举报人进行精神奖励的,一般给予口头表扬;举报人提供证据的,可以给予书面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