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是不能跟父母断绝关系的,法律也没有对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的相应规定。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母子女关系。
一、断绝父女关系看哪些父女关系性质
断绝父女关系看下列父女关系性质:
1、对于亲生父女关系,父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可以在情感上切断,但这种自然的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解除的;
2、对于继父女关系,至于继父女关系,理论上认为继父女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女关系;
3、对于养父女关系,对养父女关系而言,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可消除。
但如果是未成年人,从小就被他人收养,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消除。
二、如何断绝父子关系,有什么法律程序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
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
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三、亲生父亲是否可以断绝父子关系
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如果未成年子女被他人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的,则该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