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过账,即登记在账簿中,会计人员会根据相应票据在账簿中进行记录、入账。
帮别人过账属于违法行为。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当租借方利用银行账户做出违法犯纪行为时,作为银行帐户出借人以及被挂靠者,也应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不过大多数情况说的帮别人走账是不合法的,会涉及虚开发票等行为,触犯了法律需要付刑事责任,所以帮助别人走账前需了解是否合法合规。
日常记账就是把一个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家庭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运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上记录;是指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账法对经济业务序时地、分类地登记到账簿中去。
记账登记账簿时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禁止涂改;记账时,应使用钢笔和碳素墨水、蓝黑墨水钢笔、中性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