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4)自首(刑法第67条);(5)立功(刑法第68条)。2、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3、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章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