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要回,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