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下事项是需要过半数通过: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3、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以下两种类型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