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岗女工50岁满足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必须达到10年以上,下岗后是自由职业交费的,可以50岁退休。
第二、下岗女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年满15年,原则上是55周岁。但如果是1994年及以前倒闭的企业,可以享受50岁退休。如果仅仅只是下岗,单位还存在,或者企业是1994年以后倒闭的,则不能享受50岁退休。
第三、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已超过45周岁的原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女职工,在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未中断缴费的,经本人申请,也可以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