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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2023-10-03 来源:步旅网

公司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三十日以内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当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在三十天以上不足一年时,对应的时间部分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当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时,此时需要想劳动者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双方的劳动合同变为务工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自劳动关系成立后的双倍工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这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不签劳动合同也拿不到双倍工资的赔偿。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不仅需要国家进行一定的干预,也需要用人单位一定的自觉。另外,劳动者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般而言,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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