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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罪是否包括口头威胁和恐吓行为?

2024-05-31 来源:步旅网

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或敲诈勒索罪。如果构成犯罪,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恐吓威胁他人,需要根据行为的危害性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如情节恶劣构成犯罪,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敲诈勒索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是违法行为。如果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严重,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如果威胁他人并造成恶劣影响,则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则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怎么对付威胁与恐吓的人

关于恐吓威胁他人怎么处理的问题,需要根据行为的危害性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威胁恐吓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如罚款和行政拘留等。恐吓威胁他人构成犯罪的,坏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向他人勒索财物的,还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威胁算犯罪吗

威胁算违法的。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威胁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根据具体情节而定,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

拓展延伸

电话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

如果仅有电话口头威胁,尚未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构成犯罪。电话口头威胁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涉嫌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罪这一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恐吓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恐吓他人的;(三)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结语

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或敲诈勒索罪。如果构成犯罪,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恐吓威胁他人,可以根据行为的危害性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罚款、行政拘留或寻衅滋事罪等。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轻易进行口头威胁,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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