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切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县人社局积极发力、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xx年度定点帮扶凤凰镇湖东村,凤凰镇湖东村为脱贫村,原本共有贫困户43户(14年、15年贫困户23户),我局安排包户干部14人,包保凤凰镇湖东村27户贫困户。定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扶贫帮扶领导小组,制定定点帮扶计划、确定任务目标、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按照科级以上干部帮扶2户,一般干部帮扶1户的原则,我局包保湖东村27户贫困户,其中帮扶人中科级以上干部13人,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发力的工作局面。
二是落实帮扶单位职责。
作为定点帮扶单位我局经常前往凤凰镇湖东村开展帮扶活动,向支村两委宣传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和开展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调研解决该村在振兴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湖东村支村两委一道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了解全村脱贫群众现状。xx年度截至目前,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先后三次到凤凰镇湖东村召开座谈会,了解该村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该村在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实际困难,xx年安排帮扶资金2.7万元,同时为该村购置办公电脑7台,为2名包村干部购买电动车两辆,用于改善该村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
三是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根据我局扶贫帮扶小组工作部署,各帮扶干部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情况、完善资料,逐村逐户建立帮扶档案,强化动态问题排查,分类制定帮扶规划和实施方案,对症下药,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脱贫群众因灾、因病等突发情况造成返贫。xx年我局帮扶干部每两月走访贫困户不少于一次,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避免返贫风险,切实提高生活水平。
四是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特色。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活动,鼓励脱贫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建立公益性岗位拖底安置机制,确保脱贫村“零转移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健全完善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根据上级安排逐步将脱贫人口纳入社保体系,真正实现脱贫人口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我局所包的凤凰镇湖东村27户贫困户xx年底已全部脱贫,湖东村在xx年已整村脱贫。我局对定点帮扶凤凰镇湖东村27户脱贫户严格执行“四个不摘”政策,坚持各项帮扶政策不动摇,保持帮扶工作力度不减少,按照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夯实湖东村发展基础,巩固脱贫成果。截止目前,我局帮扶27户脱贫户,均无返贫风险,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