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空调保养及维修专项技术服务之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甲方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
二、为确保甲方机器正常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及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乙方每月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全方位的保养检修一次。具体内容包括:
三、合同期内,若甲方机器在日常工作当中遇有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需免费上门检修,昌平城区内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区外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同意的时间内到达现场修。
四、经检修确定甲方机器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时,乙方只收取零件费而不再另收服务费。
五、如遇不能现场维修的故障,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取机返公司维修。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机器进行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或消耗材料,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七、甲方设备迁移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使乙方能在第一时间内对机器更有效的跟踪保养。
八、甲方所属以下空调设备:
⑴备注
⑵备注
⑶备注 共计台合计金额(大写)
九、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期维修保养费用。
十、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十二、以上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进行更正。若由此合同引发的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后可由相关执法机关处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公章)
公司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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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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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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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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