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亩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股。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自建立果园起至乙方停止经营为止。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即合计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权红利。乙方支付总利润40%给所有土地户,甲方按入股面积收取分红。
四、支付时间
上述股权红利支付于产生利润年的12月31日支付。
五、 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入股的土地。
2. 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村、组集体织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 按照合同约定,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及所需房屋等设施。
六、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