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北京燕京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山水花园项目)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同意就小区业主私有花园庭院的绿化养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养护地点和范围内的树木和草地。
二、 养护服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负责与养护户业主确认庭院绿化养护项目,根据季节需要进行浇水、施肥、喷药水除杂草、割草皮等养护服务。
2、乙方与养护本业主自行协商浇水水源处理,未经物业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物业水源。
3、乙方在养护期间服从甲方管理,向业主提供养护时,必须听从物业公司安排,不得擅自承接养护服务。
4、养护工具由乙方自备及维护保养。
5、乙方绿化养护人员不得私自承接绿化养护工作,不得私自向业主收取任何养护费用,如违者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6、乙方到物业接到《庭院绿化养护服务单》后方可给业主进行养护,未接到此单进行养护,视为违约。
7、乙方在向业主提供养护项目之外,对业主提供其他绿化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按照流程办理。
8、乙方向业主养护产生的养护垃圾,均由乙方负责日产日清。
9、乙方向业主提供绿化养护期间,主要本着方便住户,养护价格合理透明的原则。
三、养护费用及付款方式:
1、对于所有养护户业主绿化养护产生的养护费用,乙方当天绿化养护接单负责人养护完工后将《庭院绿化养护服务单》回执联交于项目财务留存作为结算凭证。
2、《绿化养护维护服务单》绿化养护完成后,须有业主和养护人及收款人员签字确认,并核实填写收费金额。
3、乙方向甲方提取年绿化养护费用总金额的 5% 利润缴纳本项目。
四、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双方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约。
五、养护责任及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养护期内,应确保业主绿化苗木养护质量(根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因养护不善造成业主投诉等问题,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业主庭院的养护工作,乙方并负责处理。
2、乙方在向业主提供绿化养护时,造成业主损失等问题,乙方全权负责处理灭失。
3、乙方绿化养护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乙方负责进行教育培训,由乙方负责安全。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