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申请需要居住证原件。
材料要求:
签注期限内、信息登记真实、齐全。
交件形式:
网传正反面
注:持京、冀居住证已换领本市居住证的,还需提供京、冀居住证。
其他必备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
3、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在本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提供《不动产权证》;
申请在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或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产权人或共有权人的身份证、《不动产共有权证》、《同意落户声明》及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对已购住房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上传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
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的,不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