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 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镇街安排入学。
点击查看:中山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3.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志愿填报指引
★ 在预选志愿填报栏中,选择当前新生需要填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相应的学校名称,点击【选择学校】按钮进行选择。
★ 完成预选志愿填报后,对不填报志愿或已预选志愿进行勾选确认。
步骤1 点击【选择学校】按钮选择志愿学校
预选志愿填写说明:
1、预选志愿填报为必选项,若不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必须填报志愿,其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可选的志愿中选择填报。若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不填报志愿的,须选择“不填报志愿”,等待由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步骤1 点击【不填报志愿】按钮
2、以上选择的志愿为预选志愿,在镇街教育部门审核前可修改,系统最终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才正式生效。家长需及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以上四个志愿的先后不影响各自的摇号机率,任何一个志愿符合录取条件都可录取,当四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时按第一志愿录取。6下旬摇号后家长可登录新生系统查阅摇号结果,并留意之后的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