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
办理材料:
户☐注销证明;民政、人事部门安置手续,婚姻证明。有稳定住所的,需提交住房证书及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无工作证明、成年子女未婚及无工作证明。
办理地点:西宁市公安局户籍办理窗☐(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6点
办理咨询电话:(0971) 8251610
办理流程:由分局户籍窗☐受理整理材料,公安分(县) 局主管局长审核审批后,上报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