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具的造句是:长期的审判实践证明,刑事判决书具有宣讲法律规定、传播法律思想、感化被告人和教育社会公众重要作用。
书具的拼音是:shū jù。注音是:ㄕㄨㄐㄨˋ。结构是:书(独体结构)具(上下结构)。
书具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书具详细内容】
书具shūjù。(1)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书具[shūjù]⒈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例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宋·王安石《伤仲永》英writingmaterials;stationary;
二、基础解释
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
三、引证解释
⒈书写工具,文具。引宋王安石《伤仲永》:“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四、汉语大词典
书写工具,文具。宋王安石《伤仲永》:“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五、关于书具的词语
六、关于书具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