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4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41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双方不能回避自己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任何物质条件不可替代的。至于孩子的父亲如还怀疑孩子非你亲生,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40
1有探望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39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43
只要是你的孩子,就要探视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42
探望子女是父母享有的法定权利。